桥式起重机在恶劣天气下的作业决策是防范设备倾覆、电气故障等重大风险的核心环节,依据 TSG 51-2023《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》和 GB 6067.1-2010《起重机械安全规程》强制要求,必须建立 “实时监测、阈值管控、分级处置” 的作业决策体系,针对大风、大雨、大雾等不同天气类型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。这类决策直接关系到设备安全和作业人员生命安全,是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的底线要求。
大风天气的作业决策需严格执行风速分级管控标准。当风速达到 10.8m/s(6 级风)时,必须启动预警机制,停止重物吊运作业,将起重机开至指定锚定位置。此时需执行 “三步锚定法”:首先夹紧夹轨器确保大车制动可靠,其次插入锚定销固定行走机构,最后拉紧防风拉索形成多重防护。当风速升至 12m/s(7 级风)及以上时,必须立即停止所有作业,操作人员撤离驾驶室,严禁在设备周边逗留,安排专人监控设备状态,发现锚定失效或结构晃动等异常立即上报。作业中突遇大风时,应立即将吊钩降至安全高度,避免吊具随风摆动,待风势稳定后再实施锚定操作,严禁在强风状态下强行移动设备。
大雨天气的作业决策需聚焦电气安全与设备防护。暴雨天气应全面停止室外作业,将起重机停靠在地势较高处,清理轨道积水并检查排水系统畅通性。小雨作业前必须执行 “电气系统三查”:检查防水型接触器(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)密封情况,测试智能漏电保护器动作可靠性(确保 0.1 秒内自动断电),确认防雨操作箱加热除潮装置功能正常。作业中应控制运行速度不超过额定速度的 50%,避免急停急起导致制动系统进水失效。雨后复工前需进行绝缘测试,重点检测电机、电缆的绝缘电阻,确认无短路风险后方可作业,对浸水的电气元件必须拆解清洗并单独测试。
大雾天气的作业决策以能见度管控为核心。当能见度低于 50 米时,必须立即停止所有作业,开启警示灯并设置警戒区。能见度在 50-100 米之间时,作业前需加强照明系统,确保作业区域照度不低于 30lux,清理驾驶室玻璃雾气并启用除雾装置。作业中采用 “短行程、多停顿” 模式,每次移动距离不超过 5 米,停顿期间通过对讲机确认吊物位置,严禁在视线受阻状态下进行起升或变幅操作。指挥信号需采用 “手势 + 声光” 双重传递,确保指令清晰可辨,当吊物或吊钩进入雾区盲区时,必须立即停止动作,待视线恢复后再操作。
恶劣天气作业的管理机制需强化全流程管控。建立 “双人确认” 天气监测制度,由安全员与操作员共同记录风速、能见度等数据,超过阈值时立即签署停机确认单。作业方案中必须包含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,明确不同天气等级的响应流程,每周开展针对性演练,重点训练突遇大风时的锚定操作和大雾中的应急停车技巧。特殊天气后复工实行 “三级检查” 制度:操作员检查设备运行状态,维修工检测安全装置有效性,技术负责人审核复工条件,全部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。
通过严格执行分级决策标准和应急处置流程,恶劣天气下起重机作业的风险可降低 80% 以上。实际应用中需结合现场环境动态调整管控措施,如沿海地区台风来临前提前 24 小时完成锚定,化工区域暴雨后增加防爆电气检查频次,形成 “监测精准、决策果断、处置规范” 的安全作业体系,确保极端天气下设备和人员安全。